[药品名称]
通用名称:硝酸咪康唑乳膏
[主要成份]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.02克。辅料为:硬脂酸、单硬脂酸甘油酯、甘油、三乙醇胺、二甲基亚砜、羟苯乙酯。
[性状]本品为白色或乳白色乳膏。
[作用类别]本品为皮肤科及妇科用药类非处方药品。
[适用症]1.由皮真菌、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、指(趾)甲感染,如:体股癣、手足癣、花斑癣、头癣、须癣、甲癣;皮肤、指(趾)甲念珠菌病;口角炎、外耳炎。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,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。 2.由酵母菌(如念珠菌等)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。
[规格]2%
[用法用量]1. 皮肤感染:外用,涂搽于洗净的患处,早晚各1次,症状消失后(通常需2~5周)应继续用药10天,以防复发。2. 指(趾)甲感染:尽量剪尽患甲,将本品涂擦于患处,一日1次,患甲松动后(约需2~3周)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。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。3. 念珠菌阴道炎: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(约5克)挤入阴道深处,必须连续用2周。月经期内也可用药。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。
[不良反应]偶见过敏、水疱、烧灼感、充血、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
[禁忌]偶见过敏、水疱、灼烧感、充血、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。
[注意事项]1.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 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3.治疗念珠菌病,需避免密封包扎,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。 4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5.用于妇科疾病时: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,防止重复感染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1.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映,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。
[贮藏]密封保存。
[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药理作用]本品西广谱抗真菌药,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,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,对皮肤癣菌、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,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。
[包装]铝质药用软膏管包装,每盒1支,每支10克。
[有效期]36个月。
[批准文号]国药准字H20184141
[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]
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名称: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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